证券代码:300392 证券简称:腾信股份 公告编码:2020-032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执行。
(2)债务重组
财政部于2019年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新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执行。
(3)新收入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文件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重新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和应适用其他准则的情形,明确了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明确了不同条件下非货币交换的价值计量基础和核算方法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等。
2、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等。
(4)重新规定了债权人、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要求等。
3、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
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会〔2019〕8号要求对2019年1月1日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2、财会〔2019〕9号要求对2019年1月1日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修订后的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3、新收入准则要求公司按照规范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审批程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财政部的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备查文件
1、《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