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振德医疗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振德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切实有效的履行职责。现将2019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董望先生、独立董事董勍先生,董事沈振芳女士,其中独立董事占比三分之二,并由具备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董望先生担任主任委员。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任期届满实行换届选举,并同时选举产生了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2019年7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确定了第二届董事会四个专门会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人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人。公司独立董事董望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董勍先生、董事沈振芳女士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知识,在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评估内部控制及关联交易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1、2019年3月2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2018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和《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2、2019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3、2019年6月2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4、2019年8月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5、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三、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1、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并确认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同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内部审计计划实施,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并要求公司及时整改。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估,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客观公正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我们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沟通、确定年报的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审计方法和时间安排,就审计中发现需要注意的事项保持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积极协调公司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确保各方沟通及时有效,促进年审各项工作推进。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工作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等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完善及贯彻落实,完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要或重大缺陷。

四、总体评价

2019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了自身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能力,切实有效地监督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