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二0一0年度第四次会议于二0一0年十月二十一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六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成勇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二0一0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与全文》;
二、《关于将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二0一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公司二0一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 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二0一0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二0一0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连带责任。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经公司二0一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0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