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的施行,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同时,上市公司的履职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完善上市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在稳健发展的同时,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10,000万元人民币
4、保费总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
此外,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