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收到有效表决票7份。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0年4月22日已实施完毕,根据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将首次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193元/股调整为1.693元/股,预留部分授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221元/股调整为
1.721元/股;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4.68元/份调整为4.18元/份;预留部分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4.74元/份调整为4.24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在审议该议案时,董事杨铁军、郭勇、李文强作为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