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报告
作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2019年度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2019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吴澄(已换届离任):男,生于1940年。信息化、自动化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1962年毕业于清华大学,1966年清华大学研究生毕业。曾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为清华大学自动化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CIMS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
施天涛:男,生于1962年。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海尔智家第九届、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最高人民法院案例指导委员会委员等。
戴德明,男,生于1962年,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副会长等职,海尔智家第九届、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担任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的独立董事。
钱大群,男,生于1953年。曾任IBM大中华区董事长、IBM公司大中华区首席执行总裁兼CEO等。毕业于台湾淡江大学数学系,曾于美国哈佛大学企管研究所高级管理课程、IBM全球高阶经理人课程进修,现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
综上,四位独立董事均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
二、2019年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一)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表,年内未有缺席且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况发生,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会议 | 召开次数 | 戴德明 | 吴澄 | 施天涛 | 钱大群 | |||||
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应参加 | 亲自出席 | |||
董事会 | 8 | 8 | 8 | 3 | 3 | 8 | 8 | 5 | 5 | |
专门委员会 | 战略委员会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审计委员会 | 7 | 7 | 7 | 3 | 3 | 7 | 7 | 4 | 4 | |
提名委员会 | 1 | 1 | 1 | 1 | 1 | 1 | 1 | 0 | 0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1 | 1 | 1 | 1 | 1 | 1 | 1 | 0 | 0 |
(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各位参会独立董事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三、日常工作情况
1. 2019年度任期内,我们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对凡须经董事会决策的事项,都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运作等情况,定期听取公司有关人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管理出谋划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能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制度》,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 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或委员。在各个专业委员会中,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资源,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四、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十分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并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对外投资、员工持股计划、发行债券等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 时间 | 会议届次 | 独立意见涉及事项 |
1 | 1月24日 |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对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相关事项的意见) |
2 | 4月29日 |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对利润分配、续聘会计师、日常关联交易、日常担保、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业务、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意见) |
3 | 6月18日 |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提名、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董事意见(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
4 | 6月29日 | 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对受让集团能源资产等涉及关联交易事宜的意见) |
5 | 8月29日 | 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的意见) |
6 | 10月29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事项的意见) |
7 | 11月21日 |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对公司子公司进行增资暨关联交易事宜的意见) |
五、在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
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积极履行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共计召开三次审计委员会,对审计计划相关安排、审计进程及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勤勉尽责。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0年任期内,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从而促进公司提高决策水平和经营绩效,维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独立董事:施天涛、戴德明、钱大群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