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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建云)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在2019年的工作中,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19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1、2019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次数及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情况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委托出席缺席
990033

2、对于出席的每场会议,本人都于会议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在会议上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我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我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依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在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后,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共同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

1、2019年1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本人对聘任总经理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本人对2018年度关联交易事项、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19年6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本人对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19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人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9年8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本人对2019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19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人对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年10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本人对增资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19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本人对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2019年按照《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与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2019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及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对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的沟通、对公司的重大财务信息披露事项进行审议、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2、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管理层人员的聘任,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9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各项决议执行情况、岗位职责、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本人也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的相关报道,关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提高自身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不断学习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交易所颁布和更新的规章制度,认真研究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山东证监局下发的相关规章制度及文件,注重自身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保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意识,加强自身履职的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2019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2020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不断加强学习,提高专业水平,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在我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述职人:彭建云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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