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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源股份: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谨慎、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审慎发表意见,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19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度监事会列席及召开会议情况

1、列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共列席了9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以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2、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会议名称审议通过的议案名称
2019年4月25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8、《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019年6月4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1、《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 2、《关于制定〈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19年7月1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1、《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2019年8月2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1、《关于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9年10月28日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有关事项的监督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在不断健全完善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诚信勤勉,尽职尽责,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2019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永辉超市股票5,918,354股,产生留存收益2,214.48万元。

除上述出售永辉超市股票外,公司未发生其他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对外担保和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没有发生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等情形。

(五)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筹资金5,000万元对黑龙江丰佑麻类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丰佑”)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将取得黑龙江丰佑3.33%的股权(最终持股比例需根据本轮融资结束后所有参与方实际资金到位金额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投资行为。

(六)公司风险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经营情况,适度控制投资规模及投资期限,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获得投资收益218.12万元,未发生偏离投资决策的行为,风险投资未产生亏损。

(七)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文件,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相关内控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的内幕信息传递、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重大事项的报告、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对内幕信息的传递审核程序严格把关,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做到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各个

环节所有知情人员如实、完整登记。报告期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事件。

三、公司监事会2020年年度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和义务,恪尽职守,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认真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年监事会工作的主要计划如下:

(一)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开展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监督效率,增强监督的灵敏性。

(二)加强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防范企业风险,及时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继续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三)加强监事学习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更好地配合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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