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的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号——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2019年业绩未达到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回购注销45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5,312,962股,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
监事:李江华、李新军、高长昆日期: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