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上海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公司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孙英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1、《2019年度监事会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9年年度报告》和《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2,732,520.97元,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数为-526,501,244.91元,因此公司决定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临2020-19号公告。)
5、《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临2020-20号公告。)
- 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7、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年审及内控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临2020-21号公告。)
8、《2019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0、《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该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20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详见临2020-22号公告)
监事会认为《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对外披露。同时,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1、2、
3、5、7项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信息披露情况、规范运作情况、关联交易情况、收购与出售资产等方面的工作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全面、准确的披露了公司应披露事项,各项交易价格是本着客观、公允的原则来确定的,无内幕交易行为发生,也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对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我们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对于公司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监事会决议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