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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莱达: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提升公司质量,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内部控制体系,但在业务协议签订、资金管理、关联方识别和确认方面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经评估后为影响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包括本公司、北京金阳光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宁波圣莱达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创瑞汉麻应用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宁波圣汇美商贸有限公司、圣莱达(深圳)置业有限公司、北京圣莱达云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圣莱达文化投资有限公司等。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内部信息传递、信息技术层面控制、全面预算、销售业务、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资金活动、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等内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3、公司内控评价范围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内控评价范围涉及公司治理层、业务流程方面的主要控制活动和事项,重点关注以下高风险领域:

(1)关键管理人凌驾于控制制度之上导致内控制度失效的风险;

(2)关联方之间经济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关联交易是否公允和完整披露的

风险;

(3)合同和付款业务控制失效带来的资金安全风险;

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控未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2)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5)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6)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7)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8)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定量标准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 1%认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以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一)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北京金阳光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阳光”)与星美国际影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美国际”)于2019年11月1日签订了《星美影院经营权托管之协议书》。托管协议中约定:星美国际拟将旗下29家影院的经营权托管给金阳光进行运营的方式,与金阳光进行战略合作,影院股权及资产产权仍归属于星美国际单独所有。金阳光作为托管方,将负责与影院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事宜,并负责支付影院正常运营的一切费用(含部分历史拖欠运营资金)。星美国际在各影城移交时,应一并移交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银行账户等。托管期间,金阳光对所经营的影院享有独立、自主的经营权。

公司依据星美国际的《付款通知书》进行了下列资金支付行为:

(1)报告期内,公司及部分子公司向第三方支付资金,合计金额4,041.78万元。财务报表日后,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继续向第三方支付资金,合计金额

781.34万元。

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 1%认定为重要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税前利润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 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截止报告批准报出日,以上款项合计4,823.12万元,其中4,733.12万元未收回。

(2)报告期内,金阳光财务账目记载其他应收款-各影院门店,经核查相关付款银行回单,其摘要为代付各门店的运营费用如房租、物业管理费、网费、电费、人员工资等,收款方为相关运营费用的供应商如物业公司等,合计528.86万元。财务报表日后,金阳光继续代付门店运营费用,合计1,298.33万元。

截止报告批准报出日,以上款项合计1,827.19万元,其中1,777.82万元未收回。

(3)报告期内,圣莱达及部分子公司出售资产、存货的购买方宁波瑞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将部分交易对价支付至星美国际指定的第三方合计金额542.00万元,该事项圣莱达及相关子公司未做财务处理,期末核算科目应收账款-宁波瑞孚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542.00万元。

综上,以上(1)(2)(3)总计支付金额7,192.31万元,扣除收款方退回的

139.37万元,截止报告批准报出日,共计余额7,052.94万元(核算科目:预付账款1,589.96万元,其他应收款4,920.98万元,应收账款542.00万元),其中2019年度支付5,112.64万元,收款方退回90.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共计余额5,022.64万元(核算科目:预付账款1,343.77万元,其他应收款3,226.88万元,应收账款542.00万元)。圣莱达未在该项交易发生时及时进行披露,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交易标的资产(影院经营权)及回购保证资产均未经审计或评估。圣莱达之全资子公司金阳光未获取相关影院的经营权,未接收相关影院的各项证照、公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银行账户等。

星美国际承诺将1个月内通过现金偿还解决占用资金问题,并按照年化8%回报率返还占用期间产生的利息。

(二)金阳光拟以2,790.00万元购买中金富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90%股权,于2019年10月2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事项,董秘办于2019年12月3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三位独立董事先行审议,独立董事根据所提供资料认为该项目不够成熟,公司决定取消该股权收购。根据项目谈判时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支付第一笔

股权转让款1,000.00万元,因独立董事否决了该股权收购,经双方协商达成终止《股权转让协议》,于2019年12月6日补充签订《借款协议》,协议中约定将股权转让预付款变更为借款,1年内归还该借款并按年化8%支付利息。该交易在未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前先行支付交易对价预付款,并在交易被否时未及时收回预付款,转为借款,截止报告批准报出日,所付资金1,000.00万元尚未收回。公司投资部对上述单位的背景情况、财务状况、信用情况重新进行了调查并评估其信用风险,管理层决定尽快收回该借款,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投资管理的内部控制。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除上述提及事项外,本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不存在其他内部控制重大事项需要说明。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 4月 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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