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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工机械: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飞跃先生、林爱梅女士、周玮先生、秦悦民先生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姓氏笔画为序),2019年度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9年度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投票表决情况
王飞跃1211100对参加的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林爱梅1221000对参加的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周 玮1221000对参加的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秦悦民1211100对参加的董事会所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在召开董事会前独立董事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

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实际参加次数缺席次数
王飞跃431
林爱梅431
周 玮422
秦悦民422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9年度,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序号发表独立意见时间审议机构及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结论性意见
12019年1月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1.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19年4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1.关于增补董事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为按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和海外经销商融资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19年4月2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核销资产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审计费用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19年4月26第八届董事会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同意
第二十六次会议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关联资金占用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19年8月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1.关于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62019年8月29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核销资产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72019年9月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1.关于向徐州徐工投资有限公司增资设立徐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82019年12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1.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同意
2.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同意
4.关于为按揭业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同意

四、现场检查工作

(一)2019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独立董事为

公司的工作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期间,

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当面沟通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披露。

(二)针对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担

保等情况,独立董事听取相关人员汇报,主动进行现场了解,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积极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五、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督促公司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协助公司推进投资者关系建设,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沟通,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股东的要求,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二)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认真监督和核查,并出具关联

交易事前认可书,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审议程序合法、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

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一)2019年度,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如下事前认可意

见:

序号时间审议机构及会议届次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意见
12019年1月3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1.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2019年9月5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1.关于向徐州徐工投资有限公司增资设立徐工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82019年12月1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临时)1.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2.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同意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实际治理状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差异。对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020年度,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独立、诚信、忠诚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我们积极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发展战略以及财务状况,

并针对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尽职尽责,充分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4月28日

独立董事(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飞跃 林爱梅 周玮 秦悦民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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