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0-16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王民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江龙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成彦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3,845,822,488.45 | 14,419,507,972.55 | -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1,370,405.30注1 | 1,053,132,280.22 | -41.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62,636,789.49 | 946,901,810.73 | -40.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21,379,145.32 | 106,618,860.54 | 13.8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0注2 | 0.1280 | -45.3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0 | 0.1280 | -45.3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1%注2 | 3.86% | 下降1.95个百分点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83,571,657,172.15 | 77,291,657,088.78 | 8.1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3,847,098,492.52 | 33,188,413,375.93 | 1.98% |
注1:主要系受全球新冠疫情影响,新兴国家汇率波动较大,产生汇兑损益,导致财务费用增加。注2: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需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可续期债券的利息, 2020年1-3月可续期债券利息为6043.92万元; 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不包括可续期债券持有者享有的净资产,2020年3月末公司发行的可续期债券账面余额为467,659.62万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154,946.58 | 处置固定资产等相关资产产生的损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5,469,509.03 | 政府项目扶持资金及奖励款等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913,875.0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442,437.1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283,993.7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9,307,439.8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395,955.87 | |
合计 | 48,733,615.81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89,23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8.11% | 2,985,479,076 | 3,220,45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5.12% | 401,137,344 | 0 | ||
湖州盈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70% | 367,957,139 | 367,957,139 | 质押 | 367,957,139 |
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18% | 327,131,169 | 327,131,169 | 质押 | 245,027,273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13% | 166,923,243 | 0 | ||
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7% | 130,852,467 | 130,852,467 | 质押 | 130,852,467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其他 | 1.28% | 100,005,162 | 0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279号证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 其他 | 1.09% | 85,251,020 | 0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280号证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 其他 | 0.81% | 63,070,000 | 0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华泰组合 | 其他 | 0.72% | 56,319,956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2,982,258,618 | 人民币普通股 | 2,982,258,61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401,137,344 | 人民币普通股 | 401,137,344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66,923,243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923,243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 100,005,16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5,162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279号证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 85,251,020 | 人民币普通股 | 85,251,020 | |||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280号证券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 63,0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70,000 | |||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华泰组合 | 56,319,956 | 人民币普通股 | 56,319,956 |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46,851,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6,851,400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44,483,768 | 人民币普通股 | 44,483,768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1,05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050,2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2.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均为杭州新俊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5.85%。湖州泰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湖州泰熙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构成关联关系。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会计报表项目 | 增减变化 | 原因解释 |
其他应收款 | 30.72% | 报告期内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增加、应收出口退税增加; |
开发支出 | 43.09% | 报告期内符合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增加; |
合同负债、预收账款 | 51.20% | 报告期内收到的客户订货款增加; |
应交税费 | 34.85% | 季度末应交未交增值税、应交未交所得税金额较大; |
应付股利 | 113.01% | 主要是一季度计提永续债利息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189.74% | 因疫情影响导致外币贬值,报表折算时产生较大变动; |
财务费用 | 1273.80% | 报告期内因汇率变动带来的汇兑损失较大; |
投资收益 | -37.76% | 长期股权投资及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 |
信用减值损失 | 60.79% | 主要是应收款规模增加,按照新金融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
资产减值损失 | 881.14% | 报告期内加快资产处置和周转,存货跌价准备增加; |
资产处置收益 | 131.49% | 报告期内因技改、新项目投入等原因处置非流动资产较多; |
营业外收入 | 387.08% | 报告期内符合条件的的政府补助增加; |
营业外支出 | -86.48% | 主要是上年同期上缴较多滞纳金;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7.34% | 报告期内三个月以上到期的票据保证金增加;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7.92% | 报告期内融资规模、结构变动影响。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操作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是否关联交易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衍生品投资初始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期初投资金额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如有) | 期末投资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报告期实际损益金额 |
中国银行 | 无 | 否 | 远期外汇汇率锁定 | 0 | 2019-2020年 | 2020-2021年 | 770.5注 | 301.88注 | 145.81注 | 0 | 926.57注 | 0.19% | 0 |
合计 | 0 | -- | -- | 770.5 | 301.88 | 145.81 | 0 | 926.57 | 0.19% | 0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公司自有资金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19年08月10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与主业业务密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1.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而造成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而造 |
成亏损的市场风险。(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3)流动性风险:因市场流动性不足而无法完成交易的风险。(4)履约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2.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是以套期保值、固化未来收益为目的,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升保值效果。(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资金运营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防范内部控制风险。公司专门设立汇率风险管理工作组,密切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相应监管机构报告,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董事会,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3)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前,在多个交易对手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分析,选择最适合公司业务背景、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开展业务。(4)慎重选择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对手,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合规性审计。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报告期末已投资未到期衍生品账面投资余额为 0,公允价值余额为-27.84万元人民币 。 |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否 |
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 |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交易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公司已为操作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本次交易的内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鉴于此,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
注:公司签署的是锁汇合同,约定未来某一日期以固定汇率将合同金额由美元转换为人民币。此金额为合同金额,币种为美元。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王民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