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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2017年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的规定和要求,自2020 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公司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需要进行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规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企业采用新的会计政策,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改变原会计政策,按照新的会计政策执行。依据上述会计准则规定,公司对现行相关会计政策作出变更。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新收入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实行日期

(一)变更内容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变更实行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编制会计报表,不追溯调整2019年度可比数,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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