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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宇科技:关于2020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0-028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开展商品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关于2020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使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开展衍生品投资交易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衍生品投资的目的

公司开展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锁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不断发展,全球单边贸易保护主义,疫情期间全球经济下行影响。为有效规避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币银行借款、进出口业务所产生外币收付汇结算等外币汇率大幅波动风险,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与银行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为加强公司现金管理,合理利用经营过程中的短期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更高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利用暂时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

二、衍生品投资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

1、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

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棕榈油、棕榈仁油、豆油、菜籽油等期货交易合约。

2、预计投入资金

(1)业务期间: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月内;

(2)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印尼盾。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进出口业务规模及实际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批准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发生的外汇套保总额控制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净资产额的30%以内,即各外汇币种套期保值业务累计发生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5亿元。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日起12个月内。

3、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方

境内外具有合法资质的较大规模的银行金融机构。

(三)购买理财产品

1、投资额度:

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在授权期限内,拟以循环使用方式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该资金额度内,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投资品种:

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以及高信用等级的、有担保的短期融资融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所投资品种要求风险较低,预期收益高于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或者无担保产权为投资标的物的理财产品。

(四)授权期限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投资品种和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衍生品投资

交易业务的投资决策和购买事宜。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

(四)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衍生品投资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

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价格波动、资金、内部控制、技术、客户违约、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具体如下:

1、价格波动风险: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公司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此外,在期货价格波动巨大时,公司甚至可能存在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的风险。

3、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4、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导致交易指令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

5、客户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取消产品订单,造成公司损失。

6、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的风险。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及利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发生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财务部门已签署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商品衍生品交易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境内外的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合约,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业务期间占用期货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包括交割当期头寸而支付的全额保证金在内)。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岗位牵制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5、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6、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

1、公司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

范、审批权限、管理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2、为避免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会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套期保值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为避免内部控制风险,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并严格按照《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有效地保证制度的执行;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审查监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

5、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合法性。

6、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收付汇及外币借款金额的谨慎预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借款期间或外币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五、衍生品投资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业务的相关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衍生品投资交易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

2、公司拟开展以期货和外汇交易业务为主的衍生品投资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同时有效防范和化解由于汇率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减少因汇率价格波动造成的公司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我们认为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交易规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

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交易业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十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五届十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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