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赞宇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002637 证券简称:赞宇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0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通知要求编制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财务报表。

(2)2019 年 9 月 19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所有已执行新金融准则的企业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

(3)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4)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5)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19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和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财会〔2019〕6 号通知、财会〔2019〕16 号《通知、财会[2019]8 号通知、财会[2019]9 号通知、财会[2017]22 号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一)一般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以下调整:

1、资产负债表: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 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利润表: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 号填列)”项目;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二)合并财务报表格式修订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有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了“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等行项目, 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结合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有关情况调整了部分项目: 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 项目,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分别增加了“专项储备” 行项目和列项目。

(三)收入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修订后的新收入准则将现行的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两项准则纳入 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作出了明确规定。

(四)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 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 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2、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对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 的

分摊依据,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五)债务重组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 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 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呼应。

2、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 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