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16 证券简称:久之洋 公告编号:2020-011
湖北久之洋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 职务 | 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因 |
声明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未亲自出席董事姓名 | 未亲自出席董事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久之洋 | 股票代码 | 30051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陆磊 | 杨岸 | ||
办公地址 | 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 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泽街9号 | ||
传真 | 027-59601202 | 027-59601202 | ||
电话 | 027-59601200 | 027-59601200 | ||
电子信箱 | market@hbjir.com | 343484330@qq.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唯一从事红外、激光、光学系统、星体跟踪器等专业技术研究的高新技术上市企业,始终秉承军工文化,以国防装备建设为使命,精准于红外激光产业研究,依托科技创新与系统应用,研究方向包括光电成像技术、激光器与激光系统技术、光学系统技术、光学冷加工技术、光学膜系设计与镀制技术、多光谱探测技术、星体跟踪器技术。公司产品覆盖短波、中波、长波、面阵、扫描等系列化热像仪;YAG、半导体泵浦、光纤、饵玻璃等系列化激光器;以星体矢量计算和导航定位应用于大气层内、大气层外、多波段(可见光、近红外等)、全天候航行平台的光学星体跟踪器
等,都已在我军陆、海、空、天等多种战术、战略武器中广泛应用。公司行业发展等情况在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进行阐述,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019年 | 2018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17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 | 572,701,055.91 | 466,991,188.49 | 505,110,772.93 | 13.38% | 311,153,016.49 | 348,238,486.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2,280,706.06 | 45,771,981.68 | 62,684,897.71 | -0.64% | 44,541,963.73 | 60,847,971.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934,256.27 | 44,085,868.33 | 60,998,784.36 | -6.66% | 37,513,838.63 | 53,819,846.4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986,522.18 | 46,337,315.48 | 46,337,315.48 | 92.04% | -127,091,222.90 | -127,091,222.9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460 | 0.2543 | 0.3482 | -0.63% | 0.2475 | 0.338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460 | 0.2543 | 0.3482 | -0.63% | 0.2475 | 0.33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89% | 3.87% | 5.13% | -0.24% | 3.84% | 5.14% |
2019年末 | 2018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17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总额 | 1,220,563,534.61 | 1,375,442,582.60 | 1,423,838,894.44 | -14.28% | 1,281,920,074.56 | 1,346,572,527.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77,021,494.57 | 1,200,187,476.67 | 1,248,583,788.51 | -13.74% | 1,167,735,494.99 | 1,199,218,890.80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105,889,249.91 | 150,589,799.13 | 105,717,569.44 | 210,504,437.4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91,878.33 | 18,961,960.09 | 1,935,430.90 | 31,291,436.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166,407.12 | 17,325,138.81 | 1,686,465.90 | 28,756,244.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691,656.45 | -3,976,166.60 | 73,667,826.61 | 88,986,518.6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6,51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5,51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中光电技术研究所 | 国有法人 | 58.25% | 104,850,000 | ||||||||||
北京派鑫科贸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25% | 23,850,050 | ||||||||||
#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君如木兰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64% | 2,947,200 | ||||||||||
#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君如木兰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4% | 2,772,491 | ||||||||||
#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君如木兰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6% | 2,081,539 |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二户 | 国有法人 | 0.50% | 900,000 | ||||||||||
#深圳市君如资产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君如价值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2% | 760,000 | ||||||||||
王建梅 | 境外自然人 | 0.29% | 525,000 | ||||||||||
王瑞琦 | 境内自然人 | 0.23% | 414,831 | ||||||||||
邵强 | 境内自然人 | 0.20% | 362,25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是深化推进公司中长期规划的关键之年,在股东及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以党建为统领,以市场为龙头,以竞标为牵引,以内控为支撑。全体员工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奋勇拼搏,实现收入5.73亿元,净利润6,228.07万元,年度目标圆满完成。
(1)聚焦主责主业,统筹推进业务发展新格局
公司在整合优势资源,推动产业升级的背景下,深耕市场,健全和优化经营体系,不断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使产业聚焦发展脉络更加清晰。一方面,公司积极参与各军兵种多类型产品竞标项目,成绩优异,优势显著,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传统领域的市场份额和影响力;公司收购的星体跟踪器业务增长态势良好,作为高附加值产品增厚了公司业绩。另一方面,公司深化与国有军工集团、科研院所、地方政府的战略合作,创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推动一系列合作项目,形成更加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同时,随着我国战略伙伴关系国增多,公司及时把握机遇,全面推进军贸业务开展,开辟新的市场空间。
(2)聚力科研创新,强化过程管控提升研发效率
报告期内,公司对接战略技术发展目标,立足“238工程”,明确研发阶段性目标,严格研发项目过程监控,以重点项目和预研课题为切入点,强化研发进度和质量管控,提升研发效率;加强研发与市场衔接,强化市场需求对研发的战略指导作用;建立研发成本与产品成本测算模型,提升研发效果;推进实施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研发项目系统动态管理和项目计划进度管控信息化。未来公司将持续进行科技创新的顶层设计,建立系统性的创新体系,将创新贯穿于企业的产业链。2019年,公司新增授权专利28项、软件著作权14项;新增受理专利20项,其中发明专利12项,实用新型3项,外观设计5项;征集科技论文49篇、国防科技报告41篇。
(3) 聚焦信息化建设,促进精细化规范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按照信息化系统与业务管理深度融合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和落实各项信息化系统实施工作,实现了公司主要审批流和信息流的电子化办公,并以ERP系统平台的项目管理功能为主线,实现计划、采购、物流、质量等业务管理和财务一体化集成,持续优化完善系统,扩展挖掘系统功能,以实现信息化建设效益最大化。
(4)聚焦人才强企,培育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才方针,注重关键技术岗位、核心管理岗位的人员梯队建设,着力打造多层次、多样性的专业化队伍,形成人力资源系统合力,确保公司持续创新、市场开拓的源动力。报告期内,公司与南开大学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同时与电子科大、国防科大、长光所、成光所、北理工等知名院所建立起专业技术交流培训机制,通过推进专业分层分类的培训课程和建设知识共享平台,逐步健全培训培养体系;公司持续深入推进薪酬改革,改革工资形成和增长机制,加大与直接劳动贡献的挂钩力度,持续提高薪酬福利竞争力,员工获得感显著增强。
(5)聚焦党建引领,推进企业发展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高度重视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讲政治、抓大事、保落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切实以党建引领推进企业发展。公司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把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企业党建等作为着力点,将党建工作有效融入公司治理。通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新要求、新任务。通过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有效提高公司广大员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引领公司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红外热像仪 | 474,317,750.67 | 33,788,242.16 | 26.76% | 12.38% | -15.00% | -2.41% |
激光测距仪 | 26,986,857.04 | 3,412,716.98 | 32.29% | 0.95% | -21.49% | -3.73% |
光学系统 | 62,973,777.93 | 23,463,268.01 | 56.90% | 28.45% | 19.00% | -3.08%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a、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
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列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列示;比较数据相应调整。 | 由董事会批准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102,505,200.0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109,701,228.91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53,574,160.8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78,512,737.84元。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98,915,120.00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83,199,955.65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53,574,160.80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73,403,067.81元。 |
b、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c、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d、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