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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长光电: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2019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Nanjing Wavelength Opto-Electronic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年度报告摘要

年度报告摘要

波长光电NEEQ : 831518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或www.neeq.cc)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吴玉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志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唐志平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4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王国力
是否具备全国股转系统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电话025-52657118-8505
传真025-52657058
电子邮箱wgl@wave-optics.com
公司网址http://www.wave-optics.com
联系地址及邮政编码南京市江宁区湖熟工业集中区波光路18号,邮编:211121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www.neeq.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本期期初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307,978,547.65283,888,317.828.4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51,329,817.40235,799,933.366.5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3.763.536.5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11.64%9.50%-
资产负债率%(合并)16.04%14.17%-
本期上年同期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225,686,131.27227,492,807.49-0.79%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32,541.4938,592,610.61-43.17%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9,424,528.7736,398,987.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098,219.5513,620,325.46231.1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9.01%19.3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7.98%18.2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850.5990-45.16%

2.2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期初本期 变动期末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无限售股份总数26,407,00039.56%267,00026,674,00039.96%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7,924,62511.87%568,5008,493,12512.72%
董事、监事、高管12,438,75018.63%-389,50012,049,25018.05%
核心员工00.0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有限售股份总数40,353,00060.44%-267,00040,086,00060.04%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4,673,87536.96%-225,00024,448,87536.62%
董事、监事、高管38,384,25057.50%-267,00038,117,25057.10%
核心员工00.00%000%
总股本66,760,000-066,760,000.00-
普通股股东人数58

2.3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创新层)/普通股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情况(基础层)

单位:股

序号股东名称期初持股数持股变动期末持股数期末持 股比例%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1朱敏32,598,500343,50032,942,00049.34%24,448,8758,493,125
2吴玉堂17,669,500-1,000,00016,669,50024.97%13,252,1253,417,375
3南京威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625,00002,625,0003.93%1,968,750656,250
4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海成长同赢股权投资基金(有2,300,00002,300,0003.45%02,300,000
限合伙)
5南通时代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85,7001,000,0002,285,7003.42%02,285,700
6常州金智智能制造产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02,000,0003.00%02,000,000
7杭州紫洲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00,00001,400,0002.10%01,400,000
8新余时代伯乐创赢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1,000,0001.50%01,000,000
9江苏苏稼缘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900,0000900,0001.35%0900,000
10深圳时代伯乐精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14,3000714,3001.07%0714,300
合计62,493,000343,50062,836,50094.13%39,669,75023,166,750
前十名股东间/前五名或持股10%及以上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公司第二大股东吴玉堂为实际控制人黄胜弟之胞姐之配偶。公司自然人股东朱敏系公司法人股东威能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威能投资的份额比例为1%;公司自然人股东吴玉堂系公司法人股东威能投资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威能投资的份额比例为43.681%。 公司股东南通时代伯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余时代伯乐创赢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时代伯乐精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同一执行事务合伙人,同为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蒋国云)。 除上述关系外,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2.4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3.1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为自然人朱敏,现持有公司3,294.2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49.34%。其所持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争议的情况。同时,朱敏作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威能投资唯一的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拥有公司3.93%的表决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黄胜弟和朱敏夫妇。朱敏为公司创始人之一,自公司设立至今一直直接和间接共计持有波长光电45%以上的股份,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黄胜弟自公司设立至今一直担任董事长,全面负责公司经营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等。黄胜弟和朱敏于1991年2月2日建立合法夫妻关系,波长光电股份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对其拥有平等的处理权。黄胜弟和朱敏夫妇对公司的经营决策能够施加重大影响,因此认定两人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1.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4.本年度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1.财务报表列报

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针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中的有关情况,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根据通知要求进行了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本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执行修订后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根据财会〔2019〕8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和财会〔2019〕9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政部修订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及债务重组的核算要求,相关修订适用于2019年1月1日之后的交易。公司管理层认为前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4.本年度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21.76%

21.76%

朱敏

朱敏吴玉堂南京威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其他投资者

南京波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9.34%

49.34%24.97%3.93%

3.2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科目上年期末(上年同期)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后调整重述前调整重述后
应收票据8,713,993.933,265,406.49
应收账款34,581,406.6627,958,815.9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43,295,400.5931,224,222.42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20,128,843.3012,953,505.9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20,128,843.3012,953,505.94

3.3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4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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