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有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出具的独立意见。
中山大学达安基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