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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鸽科技: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12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政部分别于2019年4月30日和2019年9月19日 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和《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对于首次执行日尚未终止确认的金融工具,之前的确认和计量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应当追溯调整。涉及前期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修订后的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本公司将因追溯调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按照财会〔2019〕6号和财会〔2019〕16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修订)(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2019修订)(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本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1、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三项会计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本期发生额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本期发生额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上期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1、财政部于 2017 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三项会计准则,并要求单独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本期发生额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本期发生额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上期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项目

项目(2019)年1月1日和(2018)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135,276,783.62-1687964.02133588819.60-1.25%
负债合计41,904,029.550.0041,904,029.550.00%
未分配利润452,298.98-1,687,964.02-1,235,665.04-373.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93,372,754.07-1,687,964.0291,684,790.05-1.81%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93,372,754.07-1,687,964.0291,684,790.05-1.81%
营业收入78,059,994.320.0078,059,994.320.00%
净利润-10,041,610.93-1,488,914.27-11,530,525.2014.8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41,610.93-1,488,914.27-11,530,525.2014.83%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0.000.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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