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16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4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本制度经公司2020年4月2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和本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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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