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0-022
证券代码:834765 证券简称:美之高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2020年年度向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担保需求,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金额人民币1亿元额度内的担保(在不超过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的担保条款最终以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文件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和表决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2020年年度向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担保需求,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金额人民币1亿元额度内的担保(在不超过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的担保条款最终以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文件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办理实施,期限自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生效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美之顺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0-022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是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广昌路18号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年丰社区广昌路18号注册资本:1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建新主营业务:生产经营五金配件成立日期:2010年8月20日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7,400,096.95元2019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32,183,734.06元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3,583,606.14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90.42%2020年3月营业收入:1,772,338.96元2020年3月利润总额:-426,346.17元2020年3月净利润:-426,346.17元
(二)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美之高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是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康明路10号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坪东社区康明路10号注册资本:60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华侨主营业务: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业务(国
公告编号:2020-022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成立日期:1998年11月10日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5,770,129.72元2019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24,416,434.91元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2,986,148.04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110.30%2020年3月营业收入:1,499,240.40元2020年3月利润总额:-663,266.65元2020年3月净利润:-663,266.65元
(三)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适用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美高塑胶金属制品(香港)有限公司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否被担保人是否提供反担保:是住所:香港旺角弥敦道573号富运商业中心15楼C室注册地址:香港旺角弥敦道573号富运商业中心15楼C室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企业类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华侨主营业务:转口贸易成立日期:2013年6月18日
2、被担保人信用状况
2019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20,330,830.48元2019年12月31日流动负债总额:66,343,453.87元2019年12月31日净资产:53,987,376.61元201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55.13%2020年3月营业收入:41,897,120.17元
公告编号:2020-0222020年3月利润总额:2,187,925.46元2020年3月净利润:1,573,051.49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四、董事会意见
(一)担保原因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2020年年度向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的担保需求,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金额人民币1亿元额度内的担保(在不超过担保额度范围内,签订的担保条款最终以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文件为准)
上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全资子公司融资的问题,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上述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发展,解决全资子公司融资的问题,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战略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上述担保被担保方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同时被担保方也提供了反担保,具备偿还债务能力,该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担保被担保方是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同时被担保方也提供了反担保,具备偿还债务能力,该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担保风险可控。
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编号:2020-022深圳市美之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