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爱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 审议通过了《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
与会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如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主要经营业绩,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2019年年度报告》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9年主要经营业绩》全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