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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通信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600498 证券简称:烽火通信 公告编号:临2020-010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对公司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 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经本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2020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五名关联董事鲁国庆、刘会亚、何书平、陈山枝、戈俊回避表决,其他六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2、2020年度,预计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方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关联交易内容2019年实际 发生额2020年预计 发生额占同类交易额的比重(%)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销售商品195.501,000-5,0000.01%
接受劳务0.001,000-2,0000.00%
提供劳务0.00100-5000.00%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接受劳务0.00100-2,0000.00%
销售商品0.00100-5000.00%
提供劳务0.00300-6,0000.00%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同受“中国信科”控制采购商品28,543.0820,000-60,0001.46%
销售商品3,328.062,000-7,0000.13%
提供劳务0.00500-1,5000.00%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同受“中国信科”控制采购商品1,182.931,000-6,0000.06%
销售商品615.98500-3,0000.02%
提供劳务216.00500-4,0000.01%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同受“中国信科”提供劳务0.00500-2,0000.00%
采购商品0.001,000-3,0000.00%

控制销售商品2.47100-5000.00%
接受劳务3,027.371,000-6,0000.15%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同受“中国信科”控制采购商品2,569.452,000-8,0000.13%
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同受“中国信科”控制采购商品857.03200-1,5000.04%
销售商品532.40300-1,0000.02%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同受“中国信科”控制采购商品178.51100-1,0000.01%
销售商品61.87100-5000.00%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同受“中国信科”控制采购商品0.001,00-40000.0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同受“中国信科”控制提供劳务3.22500-5,0000.00%
采购商品185.041,000-5,0000.01%
销售商品943.151,000-5,0000.04%
接受劳务0.00500-5,0000.00%
其他关联方同受“中国信科”控制提供劳务0.001000.00%
采购商品0.001,000-3,0000.00%
销售商品0.00500-2,0000.00%
接受劳务0.00100-5000.00%

注:“中国信科”系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2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7,500万元。

2、 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64,731.58万元;住所:

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环境监测专用仪器设备、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金属结构、安防设备、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用标牌、海洋工程专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电池、照明器具、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装置、电工仪器的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工程;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的批发;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软件开发及信息技术服务;安全系统监控集成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察设计及规划管理;数据处理与存储服务;技术和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平台的开发与运营

管理;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劳务派遣;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2020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500万元。

3、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少华;注册资本:67703.1918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信息科技领域光、电器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和相关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系统集成;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及数据通信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8,500万元。

4、 武汉虹信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书平;注册资本:51,043.0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信息、电子技术、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技术服务、开发产品的销售;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业务网、支撑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设计施工;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防雷设计与施工;交通设施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及交通设施产品的销售;通信类杆或塔的生产制造及安装;移动电话机及相关产品设计、生产及销售(国家规定凭许可证经营的凭许可证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000万元。

5、 武汉同博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峰;注册资本:2,644.854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通信、电子产品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培训及质量检测认证;物业管理;餐馆管理(不含餐饮经营);钢铝带分切。(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许可证在核定范围与期限内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1,500万元。

6、 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存海;注册资本:19,800万

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东工业园文华路2号;经营范围:通信、半导体照明和显示、电子、计算机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技术服务及销售;通信工程的设计、施工(须持有效资质经营);通信信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科研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对外投资;项目投资。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

7、 武汉烽火众智数字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存海;注册资本:27,930万元;住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网络通信产品的设计、开发、生产及销售;计算机软件的开发、服务、销售;电子工程及智能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系统集成及维护;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通信工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安装工程实施;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500万元。

8、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5,566.854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汉理工大学科技园;经营范围:光纤传感、仪器仪表、光机电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等技术及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咨询、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承接自动化系统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安装、维护;自动化办公设备、机电设备、仪表及电子产品生产、销售;钢材、钢铁炉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计算机销售;机械设备安装及维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代理出口将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的技术转让给其他企业所生产的产品;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三来一补”业务;消防器材开发研制、生产、销售;消防工程设计、制造、安装;消防设备的销售;消防器材的维护及修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9、 武汉烽火富华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新友;注册资本:10,000万元;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邮科院路88号;经营范围:电力新技术、智能电网、智能控制产品的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及工程服务;智能配用电、新能源发电、智慧照明、分布式微电网、应用软件开发及配套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工程服务与系统集成;新能

源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储能工程、充换电运营管理及应用软件系统的设计、研发、生产、批发零售、工程服务及系统集成;电力与新能源行业工程咨询、勘测、设计、施工及总承包服务;建筑智能化系统、能耗(量)管理系统、机电工程、安防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及总承包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售电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10、 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童国华;注册资本:780,000万元;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40号一区;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电子元器件、其他电子设备、仪器仪表的开发、生产、销售;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小区及写字楼物业管理;供暖、绿化服务;花木租赁;房屋维修、家居装饰;房产租售咨询;物业管理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交流;百货、机械电子设备、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销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与本公司关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兄弟公司。履约能力分析:该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较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2020年全年,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

11、 2020年全年,与同受中国信科控制的除上述关联方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60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1、公司已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公司签订了《生产辅助服务原则协议》、《综合服务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培训、情报服务委托协议》等关联交易协议,并按照协议的具体情况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批通过,并履行了相关的披露手续;

2、由于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每月都持续发生,每笔业务的金额不确定,因此对2020年度内有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测,与关联方根据市场和实际需求进行业务往来,事先没有签订具体的合同,具体协议待实际发生时再予以签订;

3、本公司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法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价格,有国家定价的,严格执行国家定价;没有国家定价的,依照国际和国内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烽火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合理配置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有着重要而积极的影响。这些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在一系列协议、合同的框架内进行的,公司的合法权益和股东利益得到了充分保证。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对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关联董事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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