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2019年度
关于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1927号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赛康”)编制的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该汇总表已由贵公司管理层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文)的要求及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1月修订)》规定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格式,编制汇总表,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汇总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我们对情况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三、专项报告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后附由奥赛康编制的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和本专项报告使用者、使用目的的限制
我们提醒汇总表使用者关注,汇总表是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满足监管机构的要求而编制的。因此,汇总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本专项审计说明仅供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单位:元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形成原因占用性质 |
总计 | ||||||||
往来形成原因往来性质 |
总计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企业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无
无 |
无 |
无无
无 | |
无 | |
无 | |
其他关联人及其附属企业 |
现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
关联自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
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前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编制单位: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北京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无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