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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金: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设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子公司)在保障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增加公司收益。

(二)委托理财额度及授权期限

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10亿元。

(三)委托理财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范围为公司委托银行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等。

(四)委托理财期限

公司将根据资金安排情况确定理财阶段,择机购买理财产品,单一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资金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在进行具体投资操作时公司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算、测试和安排,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六)授权事宜

对审批额度内的委托理财,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七)流程审批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对外投资等行为。

(八)委托理财要求

公司及下属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同时,存在相关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和道德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型的投资品种,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核查;

3.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跟踪公司委托理财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会立即采取措施;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等交易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投资,公司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对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就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资金安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公司及下属公司运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委托理财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确保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五、备查文件

(一)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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