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欧阳明高、方建一、杨实、林雷
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