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监事会成员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
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到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第十届)监事会。
经股东单位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李维琰、江雁宾作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均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30日
附:
候选人简历
李维琰 女 1951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上海莘盛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仲盛集团财务部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江雁宾 男 1980年出生,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软件工程本科毕业。曾任NDD集团副总裁,仲盛集团仲盛能源副总裁,仲益控股集团业务拓展部总监,仲诺金服常务董事。现任上海元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