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蓝谷”或“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于2020年4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预通知,于2020年4月2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28日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和谊召集并授权董事马仿列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会议董事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4)。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的议案》
同意《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特此公告。
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