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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明诚独立董事2019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现就2019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张里安:现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张里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李秉成:曾任职于第一冶金建设公司、武汉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运激光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绿色家园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李秉成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冯学锋:曾任职于湖北大学,现任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比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冯学锋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19年度,我们亲自出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及年报审计期间与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有关会议并就相关议题发表了意见,对相关会议决议也进行了签字确认。同时,本着维护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态度,年报审计期间在上市公司配合下我们还与审计委员会对相关资产的运行等情况进行现场考察与调研。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法人汇盈博润(武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青

城银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新爱体育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关联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材料进行了充分的审查,并在听取了有关人员对上述情况的介绍后,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我们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查。

我们认为:2019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西安映尚秀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武汉汉为体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强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为北京国华文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反担保事项程序合法、有效,且上述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属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上述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们仔细核对了财务报表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关于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0)010802号。

我们认为:截止报告末,公司不存在被关联方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经营性关联交易的交易程序、资金往来均属合法,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责任考核制度兑现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我们认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主级管理人员严格执行了责任考核制

度,且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发放情况相符。

4、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及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8年年末总股本487,182,18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3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11,205,190.2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报告期内实施完毕。

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规定,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6、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先生依据相关规定遵守了所作承诺。

我们认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新星汉宜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艾路明先生遵守了承诺,并严格按照承诺事项履行了义务。

7、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于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我们认为:公司及时、完整、充分、准确的进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8、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了现行的相关制度。

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相关的内部控制执行程序合规有效。

9、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议事规则召开会议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审批。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确认页)

独立董事:

张里安 李秉成 冯学锋

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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