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会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参加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光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