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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控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实施要求,公司需要变更相应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上市公司根据财政部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6.8.3条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并对于包含多重交

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并于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民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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