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猴王5:董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证券代码:400045证券简称:猴王5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接受猴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科盛创(青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盛创”)期末发出商品1,330万,已交付客户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创”)使用并取得对方的验收证明;期末应收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华创”)1,619万元货款。中科盛创对宁夏华创、通辽华创母公司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创”)的债务人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电力”)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

诉状,2019年3月11日判决支持中科盛创与沈阳华创签订的8500万元债权(含上述金额)转让协议对大唐电力有效但未支持中科盛创的给付请求。中科盛创尚无法合理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我们亦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预计对应的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子公司中科盛创账面机器设备原值43,284,713.33元,账面净值15,207,443.30元。公司因大客户陷入困境订单减少导致主营业务2019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为负值,产能利用率下降,上述情况表明相关的机器设备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出现了减值迹象。由于未能对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应对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如附注十(二)2所述,中科盛创涉及原告诉求金额合计1.7亿元,尚未执行完毕。公司管理层确认了预计负债金额7,412,981.59元,包含银行罚息和相关执行费用。针对管理层计提的预计负债,我们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分析管理层确定预计负债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否合理等,但由于尚未执行完毕,预计负债是否需要调整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猴王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强调事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公司因应收账款回款困难,不能按时归还银行借款及供应商款项,借款银行及供应商因此起诉公司归还欠款,截至报告日公司的主要银行账户已被冻结、厂房及土地已被查封。为此公司采取了相应的应对措施以保持持续的经营,我们认为虽然猴王公司采取了应对措施,但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猴王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说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带强调事项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主要原因是:公司下属子公司中科盛创(青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盛创”)期末发出商品1,330万,已交付客户宁夏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华创”)使用并取得对方的验收证明;期末应收通辽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辽华创”)1,619万元货款。中科盛创对宁夏华创、通辽华创母公司沈阳华创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华创”)的债务人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电力”)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2019年3月11日判决支持中科盛创与沈阳华创签订的8500万元债权(含上述金额)转让协议对大唐电力有效但未支持中科盛创的给付请求。中科盛创尚无法合理预计可收回的金额,我们亦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

审计证据预计对应的应收款项的可回收金额。

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子公司中科盛创账面机器设备原值43,284,713.33元,账面净值15,207,443.30元。公司因大客户陷入困境订单减少导致主营业务2019年扣除非经常损益后为负值,产能利用率下降,上述情况表明相关的机器设备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出现了减值迹象。由于未能对公司主营业务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的充分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其他替代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是否应对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如附注十(二)2所述,中科盛创涉及原告诉求金额合计1.7亿元,尚未执行完毕。公司管理层确认了预计负债金额7,412,981.59元,包含银行罚息和相关执行费用。针对管理层计提的预计负债,我们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分析管理层确定预计负债金额的计算依据是否合理等,但由于尚未执行完毕,预计负债是否需要调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提示的经营风险合理。董事会正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审计报告中所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将努力开拓公司经营市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特此说明。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0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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