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 喜 鸟 公告编号:2020-025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吴志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跃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47,941,309.01 | 770,915,611.28 | -15.9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5,112,159.56 | 91,194,650.63 | -28.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1,893,565.69 | 66,906,434.81 | -22.4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127,414.36 | 8,199,789.33 | -369.8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7 | -28.5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7 | -28.5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8% | 3.29% | -1.01%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521,770,488.15 | 4,417,368,163.39 | 2.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884,186,860.34 | 2,818,940,685.78 | 2.3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973,203.70 | 主要系报告期内出售房产所致。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043,090.14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政府的产业扶持金。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33,124.16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风险金)。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34,666.7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51,287.70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85,796.80 | |
合计 | 13,218,593.87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8,981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吴婷婷 | 境内自然人 | 15.24% | 185,564,542 | |||
吴志泽 | 境内自然人 | 10.35% | 126,056,099 | 94,542,074 | 质押 | 80,050,000 |
吴特 | 境内自然人 | 1.79% | 21,800,466 | |||
余建隆 | 境内自然人 | 1.64% | 19,950,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95% | 11,587,600 | |||
叶庆来 | 境内自然人 | 0.82% | 10,000,000 | |||
张玉叶 | 境内自然人 | 0.66% | 8,095,466 | |||
张袖元 | 境内自然人 | 0.38% | 4,603,000 | 3,452,250 | ||
葛奇鹏 | 境内自然人 | 0.37% | 4,500,000 | |||
洪士贵 | 境内自然人 | 0.34% | 4,089,1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吴婷婷 | 185,564,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564,542 | |||
吴志泽 | 31,514,025 | 人民币普通股 | 31,514,025 | |||
吴特 | 21,800,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800,466 | |||
余建隆 | 19,9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950,000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587,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87,600 | |||
叶庆来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张玉叶 | 8,095,466 | 人民币普通股 | 8,095,466 | |||
葛奇鹏 | 4,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500,000 | |||
洪士贵 | 4,08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89,100 |
金观木 | 3,61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13,9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吴志泽、吴婷婷为一致行动人,吴志泽与葛奇鹏属于舅甥关系,葛奇鹏与吴婷婷属于表兄妹关系,与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股东张玉叶、吴特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余建隆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9,950,000股;洪士贵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88,100股;金观木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13,8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科目 | 期末 (或本报告期) | 年初数 (或上年同期) | 变动幅度 | 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2,162,412.00 | 102,162,412.00 | 58.73%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5,363,540.24 | 3,217,160.24 | 66.7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以票据方式结算的金额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466,641,910.42 | 392,594,284.59 | 18.86%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终端销售大幅下降导致客户回款延迟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71,774,330.92 | 11,395,412.67 | 529.85% | 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将确认为资产的应收退货成本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列示所致。 |
短期借款 | 310,233,104.89 | 237,126,769.44 | 30.8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增加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
预收款项 | 0 | 353,833,958.23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商品的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项目核算所致。 |
合同负债 | 342,646,227.45 | 0 | 1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商品的预收款重分类至本科目核算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77,328,954.87 | 128,279,485.61 | -39.72%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上年度年终奖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73,523,347.68 | 0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期销售退回的应收金额重分类至本科目核算所致。 |
预计负债 | 0 | 97,677,641.07 | -100.00% | 主要系报告期内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预期销售退回应收金额与应收退货成本分别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资产”科目核算所致。 |
其他收益 | 12,043,090.14 | 27,399,054.32 | -56.05% |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
投资收益 | 3,035,400.25 | 1,973,175.02 | 53.83% | 主要系报告期内对外投资项目实现净利润增长所致。 |
信用减值损失 | -9,490,492.70 | -6,899,127.65 | 37.56% | 主要系报告期期内受疫情影响,终端销售大幅下降导致客户回款延迟,增加对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1,610,899.05 | 88,756.18 | 1714.97% | 主要系报告期内为抗击疫情公司加大对外捐赠所致。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4,827,513.64 | 140,037,876.49 | -46.5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税费缴纳减少以及部分公司增值税延期缴纳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127,414.36 | 8,199,789.33 | -369.8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销售商品收到的的现金减少所致。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9,000,000.00 | 114,916,000.00 | 47.06% | 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增加所致。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14,000,000.00 | 130,000,000.00 | 64.62%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9,550,440.15 | -46,185,233.85 | -50.59% | 主要系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4,626,200.26 | 30,000,000.00 | 415.4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增加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1,566,700.00 | 50,007,618.40 | 63.11% | 主要系报告期内偿还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886,222.19 | -18,799,358.48 | 477.07% | 主要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增加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749,755.96 | -56,784,803.00 | 63.46% | 主要系报告期内疫情影响,销售下滑资金回笼减少,但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吴志泽、陈章银、吴文忠、叶庆来 | 保证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从事与股份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本人将不在股份公司以外的公司、企业增加投资,从事与股份公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本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外的费用支出。 | 2004年06月15日 | 长期有效 | 截止报告期末,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吴志泽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向其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前述锁定期期满后,若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承诺期限届满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 2007年03月26日 | 本人在任期间以及离职后半年内。 | 截止报告期末,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发起人吴志泽、陈章银、吴文忠、叶庆来 | 若因政策方面的因素,导致本公司2005 年度广告费支出按不超过销售收入的 8%据实扣除不成立,税务部门追缴本公司广告费超额据实列支引致的所得税款,则各自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持股比例承担应缴税款,不给本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2007年03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截止报告期末,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报喜鸟集团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发起人吴志泽、陈章银、吴文忠、叶庆来 | 确认"报喜鸟"商标命名权为本公司排他性占有,上海报喜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目前、将来都不会从事或拓展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也不会从事任何损"报喜鸟"商标声誉的行为。 | 2007年03月26日 | 长期有效 | 截止报告期末,该承诺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其他类 | 自有 | 30,000 | 16,000 | 0 |
合计 | 30,000 | 16,00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不保本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 适用 √ 不适用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吴婷婷 | 部分分红款代派重复发放 | 56.12 | 0 | 0 | 56.12 | 现金清偿 | 60.7 | 2020年4月 | |
合计 | 56.12 | 0 | 0 | 56.12 | -- | 60.7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02% | ||||||||
相关决策程序 | 无 |
公司实施2017年度分红方案时,将股东吴婷婷股权质押部分的分红款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代派,其他非股权质押部分的分红款通过公司自派,但执行时因工作人员失误,于自派时对已代派部分的股份重复进行自派分红,导致多付分红款56.12万元。公司发现上述问题后,及时和吴婷婷女士沟通,吴婷婷女士已及时返还多余分红款并支付利息合计60.70万元。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股东吴婷婷已退回多余分红款并按2-5年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合计60.70万元。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日期 | 2020年04月23日 |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的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九、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