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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华A: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更新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股票代码:000017、200017 股票简称:深中华A、深中华B 公告编号:2020-008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于2020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短信方式向全体事发出了召开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0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届监事会现任监事三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三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二次修订稿)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等事项,公司拟向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瑞安信息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智胜高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深圳贝尔高新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股票,并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二次修订稿)》。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18年2月13日期至2019年2月13日止。鉴于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已届满,公司拟与原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二次修订稿)之终止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订版)(2020)》《发行监管问答——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逐项自查,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符合上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情请见于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十二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发行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2.99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及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50,501,672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全部由万胜实业、福州钻金森、易联金创、华灵隆、金稻谷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股数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和金额如下:

序号

序号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股)认购金额(万元)
1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50,167,22415,000.00
2福州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33,444,81610,000.00
3深圳市易联金创科技有限公司33,444,81610,000.00
4深圳市华灵隆珠宝有限公司16,722,4085,000.00
5深圳市金稻谷珠宝有限公司16,722,4085,000.00
合计150,501,67245,000.00

注: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锁定期安排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

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作为国内传统的自行车品牌企业,在继续做好自行车产品开发、电商销售的同时,近年来在锂电池材料、珠宝供应链等方向进行了业务布局。为做大做强公司业务,公司拟引入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福州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作为国内传统的自行车品牌企业,在继续做好自行车产品开发、电商销售的同时,近年来在锂电池材料、珠宝供应链等方向进行了业务布局。为做大做强公司业务,公司拟引入福州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深圳市易联金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作为国内传统的自行车品牌企业,在继续做好自行车产品开发、电商销

售的同时,近年来在锂电池材料、珠宝供应链等方向进行了业务布局。为做大做强公司业务,公司拟引入深圳市易联金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深圳市华灵隆珠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作为国内传统的自行车品牌企业,在继续做好自行车产品开发、电商销售的同时,近年来在锂电池材料、珠宝供应链等方向进行了业务布局。为做大做强公司业务,公司拟引入深圳市华灵隆珠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引入深圳市金稻谷珠宝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公司作为国内传统的自行车品牌企业,在继续做好自行车产品开发、电商销售的同时,近年来在锂电池材料、珠宝供应链等方向进行了业务布局。为做大做强公司业务,公司拟引入深圳市金稻谷珠宝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拟与认购对象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福州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联金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华灵隆珠宝有限公司、深圳市金稻谷珠宝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所募集资金合理、安全、高效地使用,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分析和讨论,并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有关规定,公司自1992年3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后,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现金的情况,且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满五个会计年度。因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的规定,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福州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公司向万胜实业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福州钻金森珠宝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为保障

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编制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采取填补措施的说明及相关主体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安排,为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等;

2.签署、修订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股份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等重大协议、合同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3.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事宜;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使用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及法规发生修订、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新修订的法律及法规、调整后的政策,或为应对市场变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账户开立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事

宜;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使用的实际进度及实际募集资金额,对募集资金的投向或使用的实际投资额和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10.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前述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宜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报,并最终依据其核准的方案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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