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在联化科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玉海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36)。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88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三期解锁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