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3 证券简称:顺钠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8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志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伟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小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249,237,592.47 | 271,976,061.08 | -8.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24,153.78 | -4,506,507.92 | 116.0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264,046.38 | -4,440,718.95 | 71.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1,817,868.17 | -16,263,257.90 | -157.1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10 | -0.0065 | 115.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10 | -0.0065 | 115.3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2% | -0.75% | 0.8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92,633,757.43 | 2,369,300,690.18 | -3.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12,689,525.96 | 611,959,385.93 | 0.1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77,233.35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55.0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130,786.0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68,652.37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51,321.85 | |
合计 | 1,988,200.16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6,95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州蕙富博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7.37% | 120,000,000 | 冻结 | 120,000,000 | |||
邵伟华 | 境内自然人 | 13.45% | 92,902,059 | |||||
张明园 | 境内自然人 | 7.89% | 54,472,109 |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2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其他 | 2.77% | 19,123,505 | 冻结 | 19,123,505 | |||
瞿耀武 | 境内自然人 | 1.94% | 13,400,000 | |||||
#东莞市雁田晟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57% | 10,861,269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5,913,600 | 5,913,600 | ||||
#刘芳 | 境内自然人 | 0.51% | 3,500,000 | |||||
邓歌伦 | 境内自然人 | 0.49% | 3,385,400 | |||||
王克民 | 境内自然人 | 0.32% | 2,194,3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广州蕙富博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1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20,000,000 |
合伙) | |||
邵伟华 | 92,902,059 | 人民币普通股 | 92,902,059 |
张明园 | 54,472,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54,472,109 |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聚宝盆20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9,123,505 | 人民币普通股 | 19,123,505 |
瞿耀武 | 13,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00,000 |
#东莞市雁田晟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861,26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61,269 |
#刘芳 | 3,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500,000 |
邓歌伦 | 3,385,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385,400 |
王克民 | 2,19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94,300 |
江永伦 | 2,115,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15,9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前10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 东莞市雁田晟盈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0,861,269股;刘芳通过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500,0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 本期期末 | 去年期末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增减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
应收票据 | 10.00 | 1,254.41 | -1,244.41 | -99.20% | 期末比期初减少的原因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托收 |
预付款项 | 6,305.69 | 4,955.35 | 1,350.34 | 27.25% | 主要是预付材料款增加 |
在建工程 | - | 0.83 | -0.83 | -100% | 在建工程竣工转入固定资产 |
预收款项 | 10,25.28 | -10,225.28 | -100% | 按新收入准则要求,将预收款项的期初余额对应调整至合同负债项。 | |
利润表 | 本期数 | 去年同期数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增减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
税金及附加 | 119.51 | 365.11 | -245.60 | -67.27% | 主要受益于政府减税等优惠政策的影响 |
财务费用 | 612.90 | 1,019.79 | -406.89 | -39.90% | 归还银行贷款本金财务费用相应减少 |
资产减值损失 | -191.12 | -89.51 | -101.61 | 113.52% | 存货减值准备计提增加 |
投资收益 | 0.02 | -58.64 | 58.66 | 100.03% | 本报告期无期货投资损失的影响 |
其他收益 | 97.72 | 51.60 | 46.12 | 89.38% | 与经营相关的政府补贴同比增加 |
营业外收入 | 216.54 | 59.10 | 157.44 | 266.40% | 主要是客户合同补偿金及逾期利息等收入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2.42 | -450.65 | 523.07 | 116.07% | 受上述各收入、成本项目变动的共同影响 |
现金流量表 | 本期数 | 去年同期数 | 增减金额 | 增减幅度% | 增减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81.79 | -1,626.33 | -2,555.46 | -157.13% | 购买商品支付现金的增幅大于销售商品收到现金的增幅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9 | 3,594.86 | -3,594.95 | -100.00% | 本报告期无银行理财产品投资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80.72 | -3,542.49 | 1,661.77 | 46.91% | 主要是报告期偿还银行贷款本金以及支付利息同比减少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
股权激励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陈环、林国平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在公司购买浙江翰晟携创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翰晟”)股权和增资浙江翰晟的交易中,转让方陈环、林国平对浙江翰晟2016-2019年的经营业绩进行了承诺:每年度经审计后,如果浙江翰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承诺金额,转让方应按照约定的计算方式对本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 2016年01月01日 | 2019年12月31日 | 超期未履行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由于浙江翰晟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根据相关协议,陈环、林国平应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公司已于2019年5月5日向陈环和林国平发出《关于要求支付业绩补偿金的通知》,要求两人在接到此书面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货币资金的方式一次性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陈环和林国平应支付的任何业绩补偿款项。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对陈环、林国平拒不履行业绩承诺事项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该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
四、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五、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黄志雄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