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国创高新: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我们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有强制本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情形。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都通过合法程序审批并及时公告。除此之外,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2020年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

三、关于2020年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能有效规避沥青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这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张志宏 曾国安 刘志宇 张 宁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