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4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宏科技”)预计2020年度将与关联方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宏集团”)发生代收代付电费、与江阴市毗山湾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称“毗山湾”)发生酒店餐饮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567.82万元,预计2020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600 万元。
2020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胡士勇、胡品贤、胡士清、胡品龙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委托代收代付电费 | 华宏集团 | 委托代收代付电费 | 按照江阴市供电局发布的价格 | 550 | 103 | 518.66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毗山湾 | 接受酒店餐饮服务 | 与其他非关联方价格一致 | 50 | 0 | 49.16 |
小计 | 600 | 103 | 567.82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华宏集团
项目 | 内容 |
公司名称 | 江苏华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胡士勇 |
住所 | 江阴市周庄镇澄杨路1128号 |
注册资本 | 10,188万元 |
成立日期 | 1989年7月26日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纺织;服装、皮革、羽绒、橡胶制品、办公用品、改性工程塑料、汽车饰件的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 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委托代收代付电费 | 华宏集团 | 委托代收代付电费 | 518.66 | 650 | 98.41 | -20.21% |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毗山湾 | 接受酒店餐饮服务 | 49.16 | 65 | 3.73 | -24.37%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进一步加强降本增效管理,降低业务招待等相关费用支出。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进一步加强降本增效管理,降低业务招待等相关费用支出。 |
制造;建筑装饰;房屋的租赁;利用自有资金对矿业、生物医药、高新技术、新能源、电力、电子、环保、机械、纺织行业进行投资;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2、毗山湾
项目 | 内容 |
公司名称 | 江阴市毗山湾酒店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夏红妹 |
住所 | 江阴市周庄镇华宏路58号 |
注册资本 | 10万元 |
成立日期 | 2009年7月9日 |
经营范围 | 餐饮服务、会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主营业务 | 餐饮服务 |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1、华宏集团持有本公司40.51%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之规定。
2、毗山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胡士法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人之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华宏集团和毗山湾两家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1、由于江阴市供电局采取分地段按变压器所辖范围收费,而公司与华宏集团共用同一变压器,因此公司每月按照所用电量向华宏集团支付其代垫的电费,同时取得华宏集团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关联交易价格按照江阴市供电局发布的价格,按月结清,期末不存在应付款项余额。
2、毗山湾对外开展酒店、餐饮业务,公司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接受毗山
湾提供的酒店、餐饮服务。接受该服务所支付的对价与毗山湾提供该服务给其他非关联方价格一致,无明显高于或低于正常交易价格的情况。该项交易于各年度内及时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随机性较大,因此公司未与两个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预计在今后的生产经营中,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会一直持续。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定价原则合理,具备公允性,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对相关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经过了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2019 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一般市场经济原则进行,是合法、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在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经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关于此次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涉及定价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上述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交易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对公司的经营不构成负面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