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年度,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各项监事会的职权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正当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8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如下:
1、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 | 《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7 | 《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8 | 《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9 | 《关于2019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 |
11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12 | 《关于授权总经理办理对外捐赠事项的议案》 |
13 |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14 |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
15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2019年7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
2 | 《关于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2.1 |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2.2 | 本次购买资产 |
2.2.1 | 本次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
2.2.2 | 本次购买资产之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2.2.3 | 本次购买资产之交易方式及对价支付 |
2.2.4 | 本次购买资产之发行股份的类型和面值 |
2.2.5 | 本次购买资产之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2.6 | 本次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2.2.7 | 本次购买资产之发行数量 |
2.2.8 | 本次购买资产之滚存利润安排 |
2.2.9 | 本次购买资产之锁定期安排 |
2.2.10 | 本次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
2.2.11 | 本次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
2.2.12 | 本次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 |
2.2.13 | 本次购买资产之上市地点 |
2.2.14 | 本次购买资产之决议有效期 |
2.3 | 本次配套融资 |
2.3.1 | 本次配套融资之发行方式 |
2.3.2 | 本次配套融资之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3.3 | 本次配套融资之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3.4 | 本次配套融资之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3.5 | 本次配套融资之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
2.3.6 | 本次配套融资之发行数量 |
2.3.7 | 本次配套融资之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3.8 | 本次配套融资之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
2.3.9 | 本次配套融资之锁定期安排 |
2.3.10 | 本次配套融资之上市地点 |
2.3.11 | 本次配套融资之决议有效期 |
3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4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
5 | 《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7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8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9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10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
11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的议案》 |
3、2019年7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 《关于公司向迁安聚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4、2019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5、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序号 | 议案名称 |
1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
2.01 |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
2.02 | 本次购买资产 |
2.02-1 | 本次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
2.02-2 | 本次购买资产之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2.02-3 | 本次购买资产之交易方式及对价支付 |
2.02-4 | 本次购买资产之现金支付安排 |
2.02-5 | 本次购买资产之发行股份的类型和面值 |
2.02-6 | 本次购买资产之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2-7 | 本次购买资产之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2.02-8 | 本次购买资产之发行价格调整 |
2.02-9 | 本次购买资产之发行数量 |
2.02-10 | 本次购买资产之滚存利润安排 |
2.02-11 | 本次购买资产之锁定期安排 |
2.02-12 | 本次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权属转移及违约责任 |
2.02-13 | 本次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期间损益归属 |
2.02-14 | 本次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与补偿 |
2.02-15 | 本次购买资产之上市地点 |
2.02-16 | 本次购买资产之决议有效期 |
2.03 | 本次配套融资 |
2.03-1 | 本次配套融资之发行方式 |
2.03-2 | 本次配套融资之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2.03-3 | 本次配套融资之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
2.03-4 | 本次配套融资之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
2.03-5 | 本次配套融资之配套募集资金金额 |
2.03-6 | 本次配套融资之发行数量 |
2.03-7 | 本次配套融资之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2.03-8 | 本次配套融资之配套募集资金用途 |
2.03-9 | 本次配套融资之锁定期安排 |
2.03-10 | 本次配套融资之上市地点 |
2.03-11 | 本次配套融资之决议有效期 |
3 | 《关于<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4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议案》 |
6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
7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8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9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10 | 《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及<盈利补偿协议>的议案》 |
11 | 《关于批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计报告、备考报表审阅报告与评估报告的议案》 |
12 |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和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
13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6、2019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 《关于<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7、2019年10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8、2019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1)《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19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对公司2019年度依法规范运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治理能够依法运作,各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均能够勤勉尽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生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状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劵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监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关键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
5、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并有效执行,做好了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6、监事会对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证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意见和对公司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