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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号 ——债务重组》。

2、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于 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确认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 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1、公司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 ——债务重组》,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2、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收入准则。

(三) 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 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

则 14 号—收入>的通知》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 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一)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的影响

根据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债务重组准则,公司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执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本准则进行调整,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进行追溯调整。

(二) 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内容有: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

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 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以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 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况。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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