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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电: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广电”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湖北广电《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各非法人单位及各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包括:经营投资、资产置换、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市场、营运资金周转、投资公司管控等领域。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与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各项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 要 程 度
项 目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错报>营业收入的0.5%营业收入的0.3%<错报≤营业收入的 0.5%错报≤营业收入的0.3%
潜在错报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3%
潜在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资产总额的0.3%<错报≤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0.3%
潜在错报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5%所有者权益的0.3%<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5%错报≤所有者权益的0.3%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3)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不构成重大错报但仍应引起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的0.5%;

重要缺陷:净资产的0.3%<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的0.5%;

一般缺陷:直接财产损失≤净资产的0.3%。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应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1)严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

(2)“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缺失;

(3)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流失严重;

(4)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

二、公司对内部控制情况的自我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下一年度,公司将根据经营管理和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提高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保荐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通过相关资料审阅、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湖北广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制度、公司相关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资料、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相关人员沟通交流,并在年度现场检查期间走访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

经核查,中泰证券认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湖北广电已建立了较为完善、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较有效的实施,公司对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真实、客观,保荐机构对湖北广电《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卢 戈 璩 潞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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