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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索道: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证券代码:002159 证券简称:三特索道 公告编号:2020-29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7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卢胜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和第十节“公司治理”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19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今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经营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010813号),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876,048,554.68元,负债总额1,754,361,235.07元,股东权益总额1,121,687,319.6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7.69元。2019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76,642,192.08元,营业利润91,169,583.36元,利润总额87,302,924.3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405,762.62元,每股收益0.08元,全面摊薄的净资产收益率1.0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2,282,572.87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16,108,638.95元。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0]010813号),公司2019年度以合并报表为基础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405,762.6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5,445,540.58元,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减6,456,520.61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90,394,782.59元;以母公司报表为基础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209,041.5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8,806,222.18元,因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对年初未分配利润调增394,028.70元,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2,991,209.31元。

基于以上情况,按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孰低原则确认公司本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2,991,209.31元。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年—2019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拟订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鉴于公司2020年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公司2019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转股份。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19

年度内部控制落实自查表》;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 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七、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0年度融资规模及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在核定规模内审批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20年度资金计划,2020年公司拟在上年末银行贷款余额6.67亿元的基础上增加银行贷款规模不超过3亿元,以满足公司完成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的需要。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核定融资规模内审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报酬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监察委员会《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意见,公司拟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审批,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130万元以内(含130万)决定其报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九、 审议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十、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暨董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以下9人为董事候选人:1.张泉;2.郑文舫;3.刘丹军;4.王栎栎;5.石悦人;6.袁疆;7.刘广明(独立董事候选人);

8.王清刚(独立董事候选人);9.李安安(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提名之日起三年。

本次董事会换届不会出现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

形。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以及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上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分两组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科学严谨的决策,并结合各自专业优势帮助公司发展,全面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此,公司董事会对第十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各位的敬业精神表示敬意!全体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今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0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见今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4月30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泉先生,1968年6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公司总裁;曾任公司首席运营官、公司副总裁。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15,92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0836%;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张泉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郑文舫先生,1968年2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兼任控股股东关联方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和行政总监、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本公司总裁。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郑文舫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刘丹军先生,1955年2月出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本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董事长。与公司副总裁刘丹文是兄弟关系,除此,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469,768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3388%;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刘丹军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王栎栎先生,1982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公司董事;兼任控股股东关联方当代盈泰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份19,89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0.0144%;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王栎栎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石悦人先生,1978年7月出生,德国工科硕士工程师,德国国家注册建筑师,中国国家外国专家局核定A类专家。最近五年主要工

作经历:现任控股股东武汉当代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石悦人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袁疆先生,1980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公司董事;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关联方武汉高科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监事、资产营运部负责人。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袁疆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刘广明先生,1967年7月出生,律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尚未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但刘广明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中青旅红奇(横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曾任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执行总裁;现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刘广明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王清刚先生,1970年10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金徽酒(603919)、兴图新科(688081)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王清刚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李安安先生,1977年10月出生,副教授;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李安安先生不属于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的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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