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261 证券简称:拓维信息 公告编号:2020-036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 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29日(星期三)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西路298号拓维信息二楼会议室
3、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主 持 人:董事长李新宇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 会议出席情况
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6,458,115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2.3827%。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408,8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0.400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306,558,18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7.849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2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49,899,932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5332 %;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2.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alkweb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2.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2.5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2.6锁定期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2.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2.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6. 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其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7. 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8.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9. 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356,336,71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9%;反对82,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31%;弃权39,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0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4,287,4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464%;反对82,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决权股份总数的 1.8622%;弃权票 39,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14 %。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2020年04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24)。
五、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熊林、余申奥律师出席了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备查文件
1、《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