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04月17日以电邮方式发出,2020年04月29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市场交易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0年0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