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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科: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30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因疫情影响,冠捷投资有限公司旗下部分业务调整,原冠捷显示科技(武汉)有限公司部分订单转移至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新增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销售预计8,800万元;

2、为降低采购成本,新增靶材供应商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预计采购金额为2,800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经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0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贵祥、孙学军、徐国飞、姚兆年、徐国忠、沈见龙回避表决,其余三名独立董事对此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该交易。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原预计金额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采购商品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商品参照市场价格-2,800164.2699.57
合计-2,800164.2699.57
销售商品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参照市场价格-8,8001,196.93
合计-8,8001,196.9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关联方名称注册资本注册地址法人代表主营业务关联关系
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28,219万人民币南京市浦口区浦口经济开发区光明路5号包正强电子元器件、LED照明电器及器材、灯具、灯杆及配件、电光源产品、家用电器及其它电器装置和设备、通用、专用设备的设计、研制、销售;微波能应用设备、激光器件及设备、工业陶瓷制品、玻璃制品、环保设备生产、制造、销售;激光加工;承接照明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养护服务;动力工程的设计及安装;电子、电气机械的设计、研制、销售;工程建筑施工;工程设计及施工承揽及技术咨询;机械产品设计、制造、销售;模具设计、制造;钢材、水泥、建材、纸张、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通讯产品销售;显示器件、平板显示器、航空及特种光源、半导体光源、光电器件、计数管、脉冲氙灯制造、销售;日用百货、炉料销售;光伏发电设备;光热发电设备设计、制造、售后服务;节能产品、用户定制设备设计、制造;物业管理;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停车场管理服务;多功能强光照明器械、音视频记录仪、系统软件开发、调试、集成;危险化学品经营;氢气、氧气、氮气充装及钢瓶检验;机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半导体器件、功率放大器件、电子检测仪器制造、销售。同一控股股东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2,173.91万美元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06号谢继琮生产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液晶显示模组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塑料加工;开发液晶数字电视、液晶显示器、等离子数字电视及零部件和半成品、生产用工模具;销售自产产品;上述产品的批发、进出口业务(涉及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同一实际控制人

履约能力:上述关联方经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2、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称总资产净资产主营收入净利润数据时间截点
冠捷显示科技(中国)有限公司127,108.0124,708.36238,874.971,930.382019.12.31 (未审计)
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326,225.10194,985.206,655.50-518.902020.03.31 (未审计)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期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制定,无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度公司以签署订单形式进行交易。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采购方面的关联交易,能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原材料和接受劳务;在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公司可利用其销售平台,扩大销售渠道;双方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属正常生产经营性交易,可以降低关联双方的运营成本,该交易不构成对公司独立性影响,公司主业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说明:通过与公司沟通了解,本次《关于公司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遵守了三公原则,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未有损害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意见。

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0年0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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