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4月28日下午在深圳市深南中路2008号华联大厦1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发出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会议通知主要以邮件、微信、电话方式送达、通告。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张梅女士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31、2020-032。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同日单独公告,公告编号为:2020-033。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