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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威: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9

公告编号:2020-038证券代码:832491 证券简称:奥迪威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依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依照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新收入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的《关于挂牌公司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挂牌公司采用新准则具体时点应参照境内上市企业的要求执行。

此外,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发行监管问答——关于申请首发企业执行新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收入准则相关事项的问答》,申请首发企业应当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全国股转公司以及中国证监会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在全国股转公司创新层挂牌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无需追溯调整。

(一)《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奥迪威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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