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次关联交易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深圳龙珠支行贷款人民币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间为1年。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晓辉先生以个人信用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晓辉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星海名城关联关系:李晓辉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公告编号:2020-012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关联方的担保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且公司独立性未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深圳龙珠支行贷款人民币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间为1 年。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晓辉先生的个人信用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计划向中国银行深圳龙珠支行贷款人民币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贷款期间为1 年。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晓辉先生的个人信用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关联方的担保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贷款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关联方的担保行为不向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