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黄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作为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相应调整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签字:
多‘令
李世辉
张星臣
林义相
王玉亮
2020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林义相
张星臣
王玉亮
2020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畔沁城林义相
张星臣
王玉亮
2020年
月
日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世辉
张星臣
z乃\_妙、操林义相
王玉亮
2020年
月
日